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號碼布、計時標準及方法:

  1. 不論是參加「全程馬拉松」、「半程馬拉松」或「迷你馬拉松」,所有運動員將獲發屬於其參賽組別的號碼布與計時晶片。
  2. 運動員在比賽時必須按大會指示佩帶號碼布及計時晶片。
  3. 號碼布一律扣於胸前及背後,以便中途檢察員記錄及終點裁判工作。
  4. 本賽事採用冠軍晶片為大會之計時系統,為本賽事提供每位運動員之大會時間 (鳴槍時間) 及個人時間(晶片時間)。 根據國際田徑聯會(IAAF)的規定,比賽結果將會以賽會鳴槍起跑時間計算。
  5. 倘若運動員沒有佩帶號碼布或計時晶片,或因佩帶錯誤而無法錄取成績,大會將取消其參賽資格,且不獲發任何手計時間及證書。
  6. 在任何情況下,個人的號碼布及計時晶片不得與轉讓他人或與他人交換,否則大會將取消其參賽資格,且不獲發任何手計時間及證書。
  7. 運動員可選擇使用個人黃色晶片或由大會提供的租用晶片。如使用大會提供之單一賽事使用之晶片,運動員需繳付按金澳門幣/港幣$100。按金可於賽事完結後交回晶片時取回。大會將不補回兌換率之差額。
  8. 請妥善保管晶片。晶片如有任何損壞,按金將不獲退回。

 

比賽時限、證書及紀念牌:

  1. 各項比賽之時限分別如下:
    項目 全程馬拉松 半程馬拉松 迷你馬拉松
    首30公里 全程
    時限 3小時30分 5小時 2小時30分 1小時15分
    時間 上午930 上午11時正 上午830 上午715

  2. 每項賽事之賽道將於上述時間後關閉。無法於限定時間內完成賽事之運動員,須依從大會指定的安排,且不能進入運動場及在賽事終點衝線。
  3. 若運動員於上述時間內完成賽事,將獲大會頒發紀念牌。證書可于www.marathon-photos.com 下載,詳情可按此
  4. 獲獎運動員應於比賽當日領取獎盃及紀念牌。獲獎運動員應於比賽當日領取獎盃及紀念牌。未能即場領取獎盃者,須於賽事後壹星期內與大會接洽並在一個月內領取,逾期作放棄領取論。
  5. 證書如有錯誤,運動員須於2008年12月16 日前與大會接洽更正證書事宜,逾期恕不受理。
  6. 無法於限定時間內完成賽事之運動員將不獲發給紀念牌而證書下載服務亦不適用。

 

安全措施及守則:

  1. 運動員必須遵守大會的指示。大會將盡力執行保護參賽者的措施,倘若在賽事進行中發生任何不可抗力及意外事故,大會將盡力協助,但對於在賽事中之任何意外,包括運動員之傷亡,概不負上任何責任。
  2. 所有運動員在參加賽事前,必須了解個人體能及健康狀況是否適合參賽,並應作賽前練習。運動員在賽事途中,如感身體不適,請即通知大會,工作人員將盡力協助。
  3. 所有非大會人員及非參賽人員,包括運動員親屬、觀眾等,一律不得進入跑道,以策安全。

 

藥物檢定:

全程馬拉松 半程馬拉松 迷你馬拉松
男子首3名、女子首名 及隨機抽取首10名當中的2名男子及2名女子運動員 不適用 不適用

 

上訴:

  1. 根據賽事的章程,如對賽果有任何上訴,運動員須於賽果公佈後30分鐘內向「技術及上訴委員會」索取上訴表格,填妥並於賽果公佈後45分鐘內交回,同時繳交上訴費澳門幣500元或美元65元。大會只接納符合此條例之上訴。如上訴得直,將可獲發還上訴費。
  2. 所有不符合上述條例之投訴或意見,請向大會之「裁判組」反映。

 

運動員須知:
大會所提供的補充資料均具有效力,並作為本章程的一部份。

 

附則:
本章程如有遺漏或爭議,概以大會之最終決定為準。

 

賽事資料:
路程指示牌 每公里設有指示牌(共42個)

救傷站及流動洗手間

沿途均備有此設施
灑水站 一個設於澳門,一個設於路氹城
供應站 每5公里供應水及海綿
終點站 提供水,香蕉及巧克力
設施 洗手間、更衣室、淋浴設施及儲物站
過往天氣紀錄 清涼乾爽、舒適度最高
平均氣溫: 16.5 ºC
平均風速: 偏北風時速13.2公里
平均濕度:69%
註:本章程如有遺漏將由主辦單位解決,賽事組委會具有解決任何疑問的最終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