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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規則
號碼布、計時標準及方法:
不論是參加「馬拉松」、「半程馬拉松」或「迷你馬拉松」,所有運動員將獲發屬於其參賽組別的號碼布與計時晶片(若運動員並無私人計時晶片)。
運動員在比賽時必須按大會指示佩帶號碼布及計時晶片。
每位運動員將獲取一張號碼布,必須將號碼布扣於胸前。如運動員缺少或錯誤佩帶號碼布或計時晶片,大會將取消該運動員參賽成績之權利。
本賽事採用冠軍晶片為大會之計時系統,為本賽事提供每位運動員之大會時間 (鳴槍時間) 及個人時間(晶片時間)。根據國際田徑聯會(IAAF)的規定,比賽結果將會以賽會鳴槍起跑時間計算。
在任何情況下,個人的號碼布及計時晶片不得轉讓他人或與他人交換,否則大會將取消其參賽資格,且不獲得證書。
運動員可選擇使用個人晶片或由大會提供的租用晶片。
比賽時限、證書及紀念牌:
各項比賽之時限分別如下:
項目
馬拉松
半程馬拉松
迷你馬拉松
時限
5小時
2小時30分
1小時15分
限定時間
上午
11
時正
上午
8
時
30
分
上午
7
時
30
分
每項賽事之賽道將於上述時間後關閉。無法於限定時間內完成賽事之運動員,須依從大會指定的安排,且不能進入運動場及在賽事終點衝線。
大會將於距離起點約65%路程處設立檢查站,馬拉松項目參加者必須於指定時限前經過檢查站,否則大會有權終止該運動員繼續比賽。檢查站之位置將視比賽時之道路情況而定,並於稍後公布。
若運動員於時限內完成賽事,將獲大會頒發紀念牌及證書。證書可於
www.marathon-photos.com
下載。
獲獎運動員應於比賽當日領取獎盃及紀念牌。未能即場領取獎盃者,須於賽事後壹星期內與大會接洽並在一個月內領取,逾期作放棄領取論。
證書如有錯誤,運動員須於2011年12月13 日前與大會接洽更正證書事宜,逾期恕不受理。
無法於限定時間內完成賽事之運動員將不獲發給紀念牌,而證書下載服務亦不適用。
於時限內完成賽程之運動員憑胸前號碼布下之憑條於終點區域領取紀念牌,如缺少憑條將不獲發放紀念牌。除特別情況外,紀念牌不設補領。
安全措施及守則:
運動員必須遵守大會的指示。大會將盡力執行保護參賽者的措施,倘若在賽事進行中發生任何不可抗力及意外事故,大會將盡力協助,但對於在賽事中之任何意外,包括運動員之傷亡,概不負上任何責任。
所有運動員在參加賽事前,必須瞭解個人體能及健康狀況是否適合參賽,並應作賽前練習。運動員在賽事途中,如感身體不適,請即通知大會,工作人員將盡力協助。
所有非大會人員及非參賽人員,包括運動員親屬、觀眾等,一律不得進入跑道,以策安全。
藥物檢定:
馬拉松
半程馬拉松
男子首3名、女子首名及隨機抽取前4至7名中的2名男子及2名女子運動員
男子首名、女子首名及隨機抽取前2至5名中的1名男子及1名女子運動員
上訴:
根據賽事的章程,如對賽果有任何上訴,運動員須於賽果公佈後30分鐘內向「技術及上訴委員會」索取上訴表格,填妥並於賽果公佈後45分鐘內交回,同時繳交上訴費澳門幣800元或美元100元。大會只接納符合此條例之上訴。如上訴得直,將可獲發還上訴費。
所有不符合上述條例之投訴或意見,請向大會之「裁判組」反映。
運動員須知:
大會所提供的補充資料均具有效力,並作為本章程的一部份。
註:本章程如有遺漏將由主辦單位解決,賽事組委會具有解決任何疑問的最終權力。
主辦:
授權機構:
冠名贊助商: